反经-第三卷权变-正论

《反经》节选

【议曰:“反经”、“是非”、“适变” 三篇,虽博辩利害,然其弊流遁漫,羡无所归。故作“正论”以质之。】

孔子曰:“六艺于治一也。《礼》以节人,《乐》以发和,《书》以导事,《诗》以达意,《易》以神化,《春秋》以义。”

【班固曰:“ 乐者,圣人之所以乐也,而可以善人心,其感人也深。故先王著其教焉。夫人又血气心知之性,而无衰乐喜怒之常。应感而动,然后心术形焉。故纤微憔悴之音作,而民思忧;阐谐慢易之音作,而民康乐;粗厉猛奋之音作,而民刚毅;廉直正诚之音作,而民肃静;宽裕顺和之音作,而民慈爱;流僻邪散之音作,而民淫乱。先王耻其乱也,故制《雅》、《颂》之声。本之情性,稽之度数,制之礼义,合生气之和,导五常之行,使之阳而不散,阴而不集,刚气不怒,柔气不摄,四畅交于中,而发作于外。足以感人之善心,而不使邪气得接焉。是先王立乐之方也。”

班固曰:“人涵天地阴阳之气,有喜怒哀乐之情,天禀其性而不节也,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。故像天地而制礼乐,所以通神明,立人伦,正情性,节万事也。……。故孔子曰:‘ 安于治人,莫善于礼;风易俗,莫善于乐。揖让而治天下者,礼乐之谓也。’ ”】

【司马谈曰:“ 儒者,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,是以其事难尽从,然其 叙君臣父子之礼,列夫妇长幼之别,不可易也。夫儒者,以‘六艺’为法,经传以千万,累世不能通其学,当年不能究其礼,故曰‘ 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 ’ 。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,叙夫妇长幼之别,虽百家勿能易也。”

司马谈曰:“ 阴阳之术,大详而众忌讳,使人拘而多畏,然其叙四时之大顺,不可失也。夫阴阳四时,八位十二度,二十四节,各有教令。曰顺之者昌,逆之者亡,未必然也。故曰使人拘而多忌。夫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,此天下之大经,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。故曰叙四时之大顺,不可失也。”

司马谈曰:“ 法家严而少恩;然正君臣上下之分,不可改也。夫法家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,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。可使行一时之计,而不可长用也。故‘ 严而少恩 ’。至于尊主卑臣,明职分不相逾越,虽百家不能改也。”

司马谈曰:“ 墨家俭而难遵,是以其事不可偏循。然其强本节用,不可废也。】

数子之言,当世得失,皆悉究矣。然多谬通方之训,好申一隅之说。贵清净者,以席上为腐论;束名实者,以柱下为诞辞。或推前王之风,可行于当年,有引救弊之规,宜流于长世。稽之笃论,将为弊矣。由此言之,故知有法无法,因时为业,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非至精者,孰能通于变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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